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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在高速公路上,大家的车速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造成的伤害会是很大的。但是高速公路联通的是各地的出入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起交通事故的管辖要怎么确定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归高速公路的交警管理的,高速公路交警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再根据勘查结果做出责任认定书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的法院,则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当然,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的地方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的地区所在的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来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双方可以向相应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之后,双方任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或者出现调解过后有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来看,如果是因为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这个官司将会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若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则被害人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事故发生的地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当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作出应对措施,不要在事故发生点继续逗留,避免遭受二次伤害。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