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当前位置 /首页/车辆交通/交通事故赔偿/列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什么

1、医疗费

挂号费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误工费

根据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固定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乘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乘以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以伤残系数乘以赔偿年限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乘以(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乘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需要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来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有受伤的一方需要及时做伤情鉴定,以再根据责任认定书以及伤情鉴定的结果来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TAG标签: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