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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新规定

武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新规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首先需要面对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因为交通事故的连年发生,各地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也都是十分的关注,许多省份都发布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武汉省也是如此。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一份武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武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新规定

湖北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武汉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湖北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5、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 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 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6、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7、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8、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0、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

(四)其他损失

1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

12、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对“武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整理。各省分由于地域、环境的不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要根据上一年度的统计公报,然后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然后才能得出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河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