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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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要看事故的严重程度以及当地的人均收入来进行判断,一般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是会包含下面几个部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08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21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具体需要参照受伤的情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判断。如果是受伤的话在出院之后还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去做伤情鉴定,凭借伤情的评级来判决赔偿金数额的多少,具体什么时候去做鉴定要根据伤情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