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

当前位置 /首页/车辆交通/醉驾/列表

涉嫌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接受讯问嫌疑人可以不去吗

涉嫌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接受讯问嫌疑人可以不去吗

一、涉嫌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接受讯问嫌疑人可以不去吗?

涉嫌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接受讯问的,嫌疑人不能不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涉嫌醉驾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三、涉嫌醉驾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综上所述,如果收到检察院的通知以后,犯罪嫌疑人不能在传唤的时候做到及时到案,很有可能被批捕。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不管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都是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的,不需要专门通知嫌疑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