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胎儿的权利有怎样的规定 普法法律网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1.8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TAG标签:胎儿 婚姻家庭 民法 子女抚养 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