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起诉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首先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投递起诉状。法院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十七条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抚养费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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