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护权的原告是谁 普法法律网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2.7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是要求变更监护权的人。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TAG标签:变更 原告 监护权 家事纠纷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