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口市内迁移 普法法律网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6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广州市户口市内迁移,需要进行户口迁移的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同意迁出证明等材料,前往迁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即可。《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TAG标签:迁移 市内 婚姻家庭 户口 广州市 家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