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律师解答

结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

一、自备证件

结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必须携带下列证件:

1.男女双方携带符合规定的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

2.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3.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4.现役军人带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

二、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同时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身体状况、结婚意愿、血亲关系进行询问调查。

三、填写申请书

经审查合格后,男女双方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必须用钢笔墨水如实填写,同时在婚姻登记人员监督下,各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签名栏中签名。

四、颁证

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男女双方签名栏中按指纹后,在国徽国旗举行颁证仪式: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