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解答

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效

离婚财产分割失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效

第一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上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予依法予以分割。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