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如果法院经审理查明婚内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感情破裂的情形,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有可能准予离婚。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婚内存在上述感情破裂的情形,且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