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解答

涉外离婚律师委托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案件律师委托注意事项:

涉外离婚律师委托是怎样的

(一)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二)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