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解答

对方起诉离婚流程要怎样走

对方起诉离婚的,对方为原告,本方为被告。被告可委托律师代理书面答辩。被告15天内不提出答辩的,法院依然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接着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作出判决。该阶段当事人必须到庭。诉讼结束,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裁定书10日)之内向中级法院上诉,逾期判决书生效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方起诉离婚流程要怎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