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解答

一审诉讼离婚不判离婚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在六个月之后再次向一审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诉讼离婚不判离婚怎么办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