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解答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若双方仅签订离婚协议书,尚未领取离婚证,可以自行协商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补充后进行签订,重新向登记机关递交。若已领取离婚证,双方再自愿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建议委托律师拟定协议,把关协议内容,以免出现商定无效的情况。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