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立遗嘱分给其他子女还有效吗 普法法律网 遗产继承律师解答 3.52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TAG标签:立遗嘱 遗产继承 父母 分给 子女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