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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涉及印花税的吗?

一、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涉及印花税的吗?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涉及印花税的吗?

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在会计方面和税收方面是一样的,即: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涉及债务条件修改的所有事项,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债务条件的修改,则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

如果有债务条件的修改,不管是债权人作出让步,还是债权人没有让步,都属于债务重组。当然,实际操作中,债务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是最常见的。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包括:

(一)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转让其非现金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主要有: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三)债务转换为资本,包括国有企业债转股。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如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因此,公司只有在满足国家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将债务转为股本;

对其它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四)修改其它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五)多种方式进行的混合重组。例如,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二、会计上有关债务重组的规定

债权人方面:

(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如果涉及多项股权,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包括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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