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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行使权利的误区有哪些

股东行使权利的误区:
误区之一:召开会议罢免或开除其他股东。
误区之二:公司成立后股东撤资或者退股。
误区之三:不论公司盈亏如何,股东只拿固定回报率。
误区之四:股东是公司的主人,公司的钱就是股东的钱。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行使权利的误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