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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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第一,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若出资人只有1人,则是独资企业而非合伙,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需要能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三,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劳务、技术的形式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