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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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退伙的情形

造成合伙人退伙的原因主要有:
1、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
2、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的,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3、合伙人丧失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成为合伙人的相应资格的,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