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愿意被收购可以吗 普法法律网 兼并收购 3.1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看情况:一、如果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并且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则上市公司不愿意被收购也不可以,上市公司会被强制收购;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不愿意被收购是可以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TAG标签:兼并收购 公司经营 收购 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