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经营管理/列表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二、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有限制吗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的规定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规定是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是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本站网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公司经营相关法律知识

1.1w 浏览文章公司法人和股东性质会不会一样1.5w 浏览文章什么是代运营公司1.3w 浏览文章董事会和股东的关系区别是哪些1.2w 浏览文章公司法人的责任有什么1.9w 浏览文章公司注资不足谁承担责任1.5w 浏览文章公司股东如何自己维权1.5w 浏览文章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1.5w 浏览文章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规定是哪些1.4w 浏览文章董事会成员不是股东是否可以1.9w 浏览文章公司没有董事会的,重大决议如何办1.1w 浏览文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法定职权有什么2.0w 浏览文章公司法规定的总经理职责和权限有什么2.2w 浏览文章公司法定人是指什么跟法人有什么区别2.1w 浏览文章公司法的注意义务是怎样的?2.2w 浏览文章公司实缴和认缴区别是什么1.8w 浏览文章公司出事挂名股东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1.2w 浏览文章公司法人指什么,具是哪些特征2.0w 浏览文章怎么样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4w 浏览文章如何投诉公司不合理行为2.0w 浏览文章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有什么

更多#公司经营纠纷相关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337次阅读图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2024-03-011306次阅读文章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有什么?2023.03.111597次阅读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股东决议的职权436次阅读图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股东大会的职责如下:(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2024-02-261339次阅读文章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有哪些?2023.03.092304次阅读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有哪些职权?331次阅读图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性质股东大会的性质:1、体现股东意志: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2024-02-281065次阅读文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有哪些职权?2023.03.122671次阅读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是否相同呢?25次阅读加载更多更多

公司经营纠纷最新文章

如果做法人会有什么风险1241次阅读2024.03.28刻章需要带一些什么材料1399次阅读2024.03.28有什么内容属于公司机密1813次阅读2024.03.28公司n+1赔偿怎么算?1959次阅读2024.03.28全资子公司什么意思1674次阅读2024.03.21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 第2张
遇到公司经营纠纷问题本站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快速咨询律师权威解答查看更多你好?2024-04-01 14:08:47网友提问在吗?2024-04-01 14:07:25网友提问你好?2024-04-01 14:05:28网友提问你好?2024-04-01 14:02:27网友提问你好?2024-04-01 14:00:45网友提问你好?2024-04-01 13:54:44网友提问你好?2024-04-01 13:46:22网友提问你好?2024-04-01 13:31:13网友提问你好?2024-04-01 13:26:38网友提问你好?2024-04-01 13:17:03网友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