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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规避100万有规定吗

一、何谓“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规避100万有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二、《基金法》中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有三个必备条件

1、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

根据授权,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设专章对“合格投资者”进行规范,并明确规定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

《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三、《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为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同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对于“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四种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款:“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这是对于合格投资者认定过程中“穿透核查”原则的规定。

从上面《暂行办法》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个《暂行办法》是要求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规避100万的。而且,除了这个要求外,合格的投资者还要满足其他的要求。所以如果现在您想要进行投资,您需要更多的了解私募基金的具体规则标准,也要正确的认识私募基金的风险等。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