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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作价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的股东都是可以依法将自己的股权以有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不过股权转让以后所其他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会发生变更。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股权转让过程当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确定股权转让价款。所以想必受让方和转让方都十分关心,股权转让作价方式都有哪些?

股权转让作价方式都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作价方式都有哪些?

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当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二、股东股权转让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在我国,股权转让作价方式主要有以上五种方式。比较常用的就是双方协商,或者以工商局登记的出资额作为转让价格的依据,并且有些股权转让的作价方式是通过股权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作为重要依据的。这些股权转让的作价方式,相对保障了转让方,受让方以及公司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失,双方可以选择比较合适的方式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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