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经营管理/列表

成立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成立控股公司的要求:
根据过资委的规定,它没有诸如资本金数额等等门槛。
控股公司不是一个务虚的公司,而是必要的公司形态,它在资本管理链条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的管理内容也是实实在在的。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性的投资公司和投资银行,它是以一定专业方向和核心专长为基础,致力于在一个产业中谋求发展而实现其经济效益。
控股公司的管理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章程中明确的程序进行。作为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既不能等同于“上级单位”,但又要确实行使大股东职责,还要完成国家和上级部门交给的管理任务,因而它的管理特点是:
第一,国家大型产业公司要代表所有子公司与国家相关部门对接。
第二,通过控股方式形成产权关系,要形成比较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作为大股东要在宏观上为其子公司在战略、投资、人力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把关,这是个不可缺位的工作。
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成立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