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能否直接追加股东 普法法律网 公司经营纠纷 2.9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认缴制可以直接追加股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TAG标签:认缴 公司经营纠纷 股东 追加 公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