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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要求偿还公司欠款吗

法定代表人要求偿还公司欠款吗
律师解答:不需要。律师解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偿还公司的欠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