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知情承担责任吗 普法法律网 公司经营纠纷 1.5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如果股东对非法经营活动不知情,不是共同犯罪,也没有包庇犯罪嫌疑人,则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TAG标签:公司经营 不知情 股东 承担责任 公司经营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