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普法法律网 破产清算 1.7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TAG标签:公司经营 清算组 破产清算 多长时间 债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