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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判决后多久成为失信人

一般判决后多久成为失信人?

一般判决后多久成为失信人

执行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民事判决书当中,对于当事人应该在多长时间之内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不可能在所有的民事纠纷中都是一样的,所以,成为失信人的时间肯定是在判决书已经正式生效之后的,但到底是多长的时间法律上就没有更加明确的规定了。法院和其他相关人等真正目的也是希望当事人能够尽快履行着自己的义务,而不是将其列为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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