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高空坠物/列表

高空坠物责任约定需要在租房合同中体现吗?

一、高空坠物责任约定需要在租房合同中体现吗?

高空坠物责任约定需要在租房合同中体现吗?

高空坠物责任约定需要在租房合同中体现的。合同明确规定高空坠物的责任有三个方面:由实施高空坠物的直接行为人承担、无法确定直接行为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赔偿,物业未采取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侵权责任。如果是在期间的出现的高空坠物的出现,由承租人承担责任,和房东无关。

二、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认定内容是什么?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4、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三、高楼坠物伤人责任人能免责吗?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高楼坠物伤人主要是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近年来,高空坠物事件频繁发生,目前已成为社会公共安全共同隐患,很大程度上影响正常的生活环境以及生命财产安全,小区物业在基础建设方面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防意外的放生,对于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