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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安全管理更需要强制性

为什么安全管理更需要强制性
律师解析:安全管理更需要强制性的原因有:
1、事故损失的不可挽回性。这是根本原因。事故损失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永久性的损害,尤其是人的生命和健康,更是无法弥补。
2、事故损失的偶然性。企业不重视安全工作,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时,由于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具有偶然性,并不一定马上会产生灾害性的后果,这样会使人觉得安全工作并不重要,可有可无,从而进一步忽视安全工作,使得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继续存在,直至发生事故,悔之已晚。
3、人的冒险心理。这里所谓的冒险是指某些人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甘愿冒受到伤害的风险。持有这种心理的人不恰当地估计了事故潜在的可能性,心存侥幸,在避免风险和获得利益之闻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这里利益的含义包括:省事、省时、图舒服、爱美、逞能逞强、提高金钱收益等。冒险心理往往会使人产生有意识的不安全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