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侵权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其他侵权/列表

伤残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伤残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伤残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并不存在伤残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相关法律仅规定了确定精神损害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2、导致他人伤残不一定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二、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1、伤残赔偿金按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导致他人残疾之后,还有可能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公民若是因为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才残疾,那么残疾的一方可以向侵权方提出获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费用的请求。若是残疾的一方受到了严重的损害,那么也可以提出希望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但提出此请求后,并不一定可以获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