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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罪起诉程序是什么?

侮辱诽谤罪起诉程序是什么?

一、侮辱诽谤罪起诉程序是什么?

起诉程序如下:

(一)应当收集掌握当事人诽谤的证据,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二)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三、诽谤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侮辱诽谤罪是以刑事案件加民事案件。针对于民事案件的部分,主要是搜集好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因为对方的侮辱,诽谤造成明确的损失即可要求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赔偿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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