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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是按户口分吗

征地补偿是按户口分吗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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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妇女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女方,女方自然有权分到土地赔偿款;但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属于离婚前男方的,女方不能要求分割。若是夫妻共同使用,要看他们的离婚协议书对这块土地使用权是如何约定的,一些分割比例按照约定行事。

1、对于土地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土地补偿费必须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分配,且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对于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即安置补助费的多少由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决定,它实际上与土地补偿费一样,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挂钩,也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

3、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换言之,只要是该块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即可获得该笔费用,而不要求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