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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户口已经迁出

拆迁补偿户口已经迁出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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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政策


办理条件

1、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被大中专院校录取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

办理材料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户口准迁证需到入户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综上所述,除学历入户外,其他入户方式都需要有合法固定居所,也就是必须要在成都有一套商品房,并且还需要高于最低保障标准。而户口迁出,只要你在其他区域办好准迁证,挑一个工作日带上相关资料即可办理,以上就是所有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迁户政策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