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律师解答

补偿贸易有哪些种类

补偿贸易有哪些种类
1、直接产品补偿。引进方利用引进的技术、设备、原材料所生产的产品,返销给供方,以分期偿还供方全部价款。采用这种方式,引进的技术和设备与偿付产品有直接、紧密的联系。我国目前采用直接产品补偿为主。
2、间接产品补偿。引进方不是用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直接生产的产品偿还供方的价款,而是用双方同意的其他商品偿还。
3、货币收入补偿。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投产后所获得货币收入,用来抵偿这些技术设备的价款,这种偿还方式适合于两种情况:一种是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销售渠道畅通,市场预测看好,则可采用货币收入偿付。另一种是引入的技术和设备不能直接生产有形产品,但经济效益明显,如电讯技术设备、发电站等项目。
4、混合补偿,引进技术和设备的价款,可以一部分以直接产品偿付,一部分用间接产品偿付,另一部分以货币收入偿付,也可以用劳务偿付。只要同时包含其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形式则称为混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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