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对车辆受损不担责的情形有什么 普法法律网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 4.47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停车场对车辆受损不担责的有以下情形:一、临时占道停车场无特殊约定的不担责;二、免费停车场无重大过失的不担责;三、未托付保管物品被盗的不会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TAG标签:交通事故 担责 受损 停车场 交通事故赔偿 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