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通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双方的身份信息。
2、赔偿数额。最好写清楚每一个赔偿项目的赔偿数额,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3、赔偿款的支付方式及日期。
4、以文字的方式明确表示出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