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律师解答

事故后车物损失怎么鉴定

发生事故后需要进行车损鉴定的,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他们鉴定后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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