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险索赔律师解答

投保人购买交强险有何注意事项

投保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投保人购买交强险有何注意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如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号牌号码、使用性质等),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4、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同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5、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