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理赔标准 普法法律网 交通保险索赔律师解答 3.1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TAG标签: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交强险 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