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生活费补贴新政 普法法律网 合同订立 3.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TAG标签:生活费 合同订立 合同事务 新政 补贴 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