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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订?

南昌市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订?

一、南昌市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权利担保、违约责任、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别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购买商品房的话,那么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必须是协商一致的后果,具体的约定的内容比约定的内容比较多,比如说房屋交付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