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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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不成立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

一、委托合同不成立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

委托合同不成立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

委托合同不成立是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的;只要一方占有他人的钱财就需要按规定进行返还;

当事人要确认合同不成立的,应该收集合同不成立的证据,写起诉书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委托合同不成立代表着此合同是没有法律的效力,对于一方转账给另一方,那么另一方是必须要返还所有的钱财,如果拒绝返还是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方面的收集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