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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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权利义务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

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账、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

《民法典》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债务人可以通过提存来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而想要办理合同提存的话,首先是需要进行申请办理提存公证,然后才能够提取提存物。当办完提存物质后,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就终止了。这就清偿债务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