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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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合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
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查考,特别是原来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的,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然用口头形式改变书面合同无凭无据,极易发生纠纷。如果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或者变更采用口头形式,发生纠纷后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变更内容的,视为合同没有变更。当事人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如果原来的合同是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的合同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公证、鉴证,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来的合同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变更不生效,仍应按原合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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