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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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撤销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其三,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四条
一般法定解除条件:
(一)因不可抗淡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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