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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几种都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债务人在贷款或才借钱的时候,债权务都必须要有人出来给债伤人担保,这样才能降低债权人的风险,债务人也是需要和担保人签订合同的,那么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几种,都有哪些呢?合同担保一般为分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本担保和反担保、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那下面就来听听本站小编的看法。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几种都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形式都有哪些

一、约定担保

约定担保,又称为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约定担保,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在我国现行法律下,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方式。

二、法定担保

法定担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法定担保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优先权、法定抵押权等担保方式;二是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留置权这种担保方式。

三、本担保和反担保

根据担保设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

1.本担保

本担保,是指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本担保只有在具有反担保现象时才有区分意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2.反担保

所谓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在商业贸易中,特别是一些大型贸易项目中,由于风险大,担保责任也大,即担保人承担财产责任的可能性很大,这样就很难有人愿意为之进行担保。没有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就更没有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换取担保人的担保,就要为之解除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后顾之忧,而以该担保责任为担保对象设立担保是最为理想的办法,这种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就是反担保。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担保对于债权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很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害,也可以给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担保人来说,也是有利的,只要担保合同一旦签订,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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